工讀與留台就業資訊
【企業徵聘】
簡介:
隨著大馬旅台的學生人數逐年增加,台灣和馬來西亞企業界對招募大馬旅台生的需求日益增大。 另一方面,2014年台灣政府透過政策的制定,放寬在台留學生畢業後求職的門檻。 有鑑於各造需要有個管道進行人才招聘,權益部因而設立以臉書為主的招募人才平台,為企業和留學生搭起橋樑。
Introduce:
Malaysia Student Association In Taiwan's Job Bank Transition provides a recruitment platform for Malaysian Taiwanese graduates. Aiming at fresh graduates who strive for career development, who seek for opportunities within cooperation of entrepreneurs. However, we do not accept any short-term job recruitment (part-time), pyramid schemes and recruitment which is venture partner based.
Kindly take note that we do not bear any legal responsibility.
For those who are interested, do make sure to fill in all information during registration. Currently,MSAIT ( Malaysia Student Association In Taiwan ) is managed by Malaysian students who are pursuing their tertiary education in Taiwan. By organizing various activities all year round, such as The Malaysia Games, Malaysia Careers Fair, various arts performances and so on, we form bonding within 13,000 of Malaysian students who are as well pursuing their higher education in Taiwan.
These activities required continual support and sponsorship. The committee are seeking for cooperation in increasing advertising exposure as well. Kindly contact MSAIT if you have any inquiries.
申請程序:
欲招募的業者必須進入以下鏈接填寫資料,由本會權益部進行資訊審核,通過後將公佈與本會粉絲專頁上。
申請鏈接:https://forms.gle/gKQfPreg5cdJhpVq7
聯繫方式:hrmsait@gmail.com
【在學工讀】
依據台灣勞動部規定,凡在台灣正式修習科、系、所的僑外生皆可向勞動部提出申請工作證方可在台工作。僑外生每週可工讀最高時數為20小時,寒暑假則無限制。目前的法定最低時薪為176元每小時。
申請應備文件(PDF格式):
1. 學生證影印本
2. 有效護照影印本
3. 有效居留證影印本
4. 其他(依據各校要求文件)
5. 繳費:郵政劃撥收據/ATM繳費/台灣Pay。
費用:新台幣100元
網絡申請步驟:
1. 至勞動力發展署「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證申請」網頁註冊帳號
2. 登入網頁,點選案件管理>學生案件管理>新增申請案件,輸入相關資料及上傳所需證件電子檔
3. 繳費方式:
1.郵局繳費:至郵局填寫劃撥單柄透過郵局工作人員劃撥繳費。
2.透過ATM繳費管道:於線上申辦系統選擇以ATM繳費方式(下圖)並完成申請後,申辦系統將提供ATM繳費資訊 (轉帳帳號),於送件當日23:59前完成繳費即可。
3.台灣Pay
4. 點選「上傳案件」(若使用台灣Pay略過此步驟)
5. 點選「送學校審核」,送出申請
【留台工作常見問題】
1. 申請工作證是否需要健康檢查證明?
▪ 現行只有補習班教師聘僱外籍語文教師須檢附健康檢查證明。該健康檢查證明係指受聘僱外國人
該國合格設立之醫療機構最近 3 個月內核發經醫師簽章之健康檢查合格報告及其中文譯本並經
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由衛生福利部指定之國內醫院最近 3 個月內核發之健康檢查合格報告。
▪ 前開所指最近 3 個月,係以健康檢查證明核發日至收件日之期間計算。
▪ 健康檢查證明表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載
各種解答:Contact Taiwan 常見問答-簽證、短期停留、居留、工作許可
2. 外國人如何申請簽證?
A. 應屆畢業生
僑外生畢業後得以書面敘明理由,申請延期居留6個月,如延期屆滿前,尚有尋職事實或正在辦理工作許可等必要者,可以再申請延長1次,總延長期間最長為1年。在居留證有效期限內取得工作證,即不會有簽證的問題,因為仍在居留期限內,可直接帶著工作許可、現有居留證和辦理居留證所需文件,到內政部移民署去辦新的居留證即可。
注意:若無法在一年內成功取得工作許可,居留期限已經到期。原則上是一定要離開台灣,沒有其
他選擇。
再入境又有兩種方式:
a. 旅簽(免簽)入境,但只有 30 天的期限,意即必須在 30 天內找到工作並且取得工作許可,否則 還是須在期限內出境
b. 辦理停留簽證再入境
B. 非畢業生
a. 免簽入境:30 天期限(必須在 30 天內找到工作並取得工作證)。
b. 申請停留簽證:來台灣找工作,一般停留簽證的期限會給予 30-60 天的期限。
但必須要有充足的理由去申請,因為通常他們會告訴你,旅遊 30 天免簽,然後拒絕讓你申請。如果你說你要申請 45或60 天,就必須要給充足的理由。
1. 免簽入境當然是比較方便簡單,但必須承擔的風險就是如果來不及在 30 天內找到工作,那就一定要出境,且不能申請停留延期。
2. 如果是停留簽證入境就可以申請停留延期,但在一開始申請時要提出財力證明、回程機票等等,而且前提是停留簽本來就是超過 60 天才可以申請延期。
3. 如果是拿到工作許可之後,在馬來西亞可以直接辦理居留簽證。辦理居留簽證後,重入境,可以直接前往移民署辦理居留證,居留證費用為 新台幣 1000 元。
4. 若免簽的期限內拿到工作許可,必須先辦理簽證才能辦理居留證,持免簽入境是無法辦理居留證,所以只能辦理停留簽證,費用是 新台幣 1600 元。用停留簽證辦理居留證,費用是 新台幣 3200 元,共新台幣 4,800。
5. 如果用停留簽證入台,工作證才發下來,辦理居留證的費用也是新台幣 3200 元。
6. 若居留證(不管是就學居留還是工作居留,還是畢業後或離職後的半年居留....)還沒到期之前,你得到下一個工作許可,那就不需要再辦理簽證。但若居留證到期之後才得到工作許可,就必須再重新申請簽證。
【畢業生留台就業】
【一般外國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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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取得證書或執業資格(例如:醫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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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後需具2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具碩士以上學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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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跨國企業滿1年以上經指派來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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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具學歷而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驗,並有創見或特殊表現者,且外國人之受聘僱月平均薪資,需達新台幣47,971元。
倘畢業僑外生符合相關規定,即得以此方式,由雇主提出申請,經許可後,始得留臺工作。
【僑外生留台工作評點制度項目】
外國人應為在臺取得大學學士(含)以上學歷之外國留學生、僑生與其他華裔學生,並經本部審核累計點數滿70點,即符合資格。
評點項目:
1. 學歷
→應備文件:僑外生學位畢業證書影本
2. 聘僱薪資
→應備文件:雇主與僑外生簽妥之勞動契約書影本,契約內容應載明每月平均聘僱薪資(以新臺幣計)、雙方名稱、工作職稱、工作內容及聘雇期間等。
3. 工作經驗
→應備文件:僑外生國內外專職工作之經驗證明影本
4. 擔任職務資格:20分
指具備職務所需特殊專長能力,如接受專業訓練、技能鑒定、創作著作比賽得獎專利等
→應備文件:僑外生具職務特殊專長能力之證明文件影本。
5. 華語語文能力(華語文能力鑒定)
→應備下列其一文件:
a. 僑外生華語文能力測驗「進階」以上等級之證明文件影本。
·流利:八十分以上。
·高階:七十至七十九分。
·進階:六十至六十九分。
b. 僑外生曾學習華語文具有下列證明文件影本之一:
學習華語(中文)時數證明文件:
·流利:在臺學習華語(中文)時數達九百六十小時以上,或其他地區學習一千九百二十小時以上。
·高階:在臺學習華語(中文)時數達四百八十小時以上,或其他地區學習九百六十小時以上。
·進階:在臺學習華語(中文)時數達三百六十小時以上,或其他地區學習七百二十小時以上。
6. 他國語文能力
→應備下列其一文件:
·僑外生他國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影本。
·僑外生修習他國語言達三百六十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影本。
·僑外生前一教育階段之畢業證書影本。
·取得學位之學校或僑務委員會所出具僑生、港澳生或外國學生前一教育階段之畢業證明文件。
7. 配合政府政策:配合政府產業發展相關政策之企業受僱者 - 20分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認定函或證明文件
→學位證書影本
8. 在校就讀期間獎學金或成績優異者
→政府機關、學校之核定公文或公告之獲獎名單等證明文件
僑外生留台工作評點制度應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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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費收據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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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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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僱外國人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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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點表及符合各評點項目的應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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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僱外國人之護照影本或外僑居留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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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僱外國人在台取得學士學位以上之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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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僱契約書影本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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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負責人之國民身份證、護照影本或外僑居留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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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立案登記證明影本或設立登記證明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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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特許事業許可證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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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營業額證明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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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僱外國人最近年度薪資扣繳憑單影本(含就源扣繳憑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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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聘僱許可函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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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僱外國人未成年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聘僱之文件及法定代理人護照影本
申請簽證應備文件
應繳文件
簽證申請表(請黏貼 6 個月內 2 吋彩色照片 2 張)
護照正本及影本
中央主管機關之聘僱許可函正本及影本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
供之文件
說明
須至「線上填寫申請表專區」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請黏貼 6 個月內 2 吋彩色照片 2 張,照片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1. 護照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且有空白頁。
2. 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在境內改換簽證者,請加印來台簽證或入境章戳頁。
1. 外籍人士申請來台工作,國內雇主應先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工作許可,請參考該會網站「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專區」。
2. 自簽證申請日起,工作許可期限須為六個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