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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貸學金資訊

【僑生】

由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所提供:

1. 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 每年 10 月間開放申請,開放予大二以上、上一學年學業總平均 80 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獲 80 分以上,每名得獎者可獲新台幣 5,000 元整。

2. 僑生獎助學金:

  • 每年 2 至 5 月開放申請,開放予大學部二年級以上、成績達 75 分以上,每名得獎者可獲新台幣 5,000 元至 36,000 元。

3. 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 每年 2 月至 3 月間,開放予大學部一年級以上,成績達 80 分以上,每名得獎者可獲新台幣 5,000 元至數萬元。

 

4. 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

  • 每月可通過校方申請,開放予在台半工讀且清寒或經濟上承受重大負擔者,補助金額將視僑務委員會核定總金額訂定。

詳情請參閱:生服務圈獎助學金

由教育部提供:

1. 教育部優秀/菁英僑生獎學金:

  • 申請時間於開學兩週內

  • 一年級以上者,上下學期總平均 85 分以上,GPA3.76

  • 二年級以上優秀獎學金:每月新台幣 10000 元整

  • 一年級優秀獎學金:每月新台幣 12500 元整

  • 精英獎學金:每月新台幣 25000 元整

詳細條規: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

 

2. 清寒僑生助學金

  • 申請時間於秋季班開學的三個星期內

  • 開放予二年級以上之僑生需前一學年之全學年的學業成績平均及格

由其他單位提供:

1. 華僑救國聯合總會獎學金

a)獎學金

  • 前一學年的學業總平均成績至 80 分以上及操行成績 75 分以上者

  • 當學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助學金者

  • 每名新台幣 10000 元整

 

b)助學金

  • 前一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 75 分以上者,且家境清寒或經濟來源中斷具有證明者

  • 當學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 每名新台幣 5000 元整

  • 申請時間於每年 9 月至 10 月間

  • 開放予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僑生

詳情請參閱:僑聯總會部落格

 

2.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文教基金會—馬來西亞華裔僑生獎學金

  • 開放予大學部二年級以上

  • 申請時間於每年 12 月至 翌年1月間

  • 每名得獎者可獲新台幣 20000 元整

*詳情請留意各校獎助學金資訊處

【外籍生】

1. 教育部「臺灣獎學金」

  • 申請時間於每年 2 至 3 月

  • 學雜費每學期新台幣 40000 元,同時每月還能獲得新台幣 15000 元至 20000元不等的生活補助費

  • 臺灣獎學金受獎期限分別為學士 4 年、碩士 2 年及博士 4 年

  • 獎學金內容:台灣教育部獎學金作業要點

2. 科技部「臺灣獎學金」

  • 申請時間於每年 2 至 3 月

  • 馬來西亞為 2018 年度指定國之一

  • 赴臺修讀碩、博士學位,獎助年限最長分別為 2 年及 3 年

  • 每月可獲獎助生活費新台幣 30000 元,不另提供其他津貼補助

  • 獎學金內容:台灣科技部獎學金作業要點

以上兩種政府獎學金詳情可參考:

 

3.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國際高等人力培訓外籍生獎學金計畫」

  • 開放申請於每年 2-3 月期間

  • 赴臺修讀特定大學系所碩、博士學位,奬助年限最長分別為 2 年及 3 年

  • 符合申請資格的大學系所名單:各大學及系所名單

  • 獎學金內容:獎學金詳情(英)

*曾受領本會獎學金、外交部臺灣獎學金或教育部臺灣獎學金者必須返回母國一年以上時間始能再申請該基金會獎學金

詳情請參閱: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國際高等人力培訓外籍生獎學金計畫

【馬來西亞留台校友會聯合總會貸學金】

1.  申請日期(分為兩個梯次):每年申請日期請查閱申請簡則

  • 每年 5 月至 6 月中,開放予獲台灣各大學錄取就讀學士學位第一年的僑生與外籍生

  • 每年 8 月至 9 月中,開放予已就讀僑大先修部及該年 9 月將被分發至各大學的大一新生,與在各大學就讀大二、大三或雙聯課程者

 

2.  申請資格:

  • 馬來西亞籍大學部學生

  • 該學年度獲台灣大學院校錄取攻讀學士學位第一年(含僑生與外籍生)並取得入學分發書的學生方可提出申請

  • 已在台灣工讀僑大先修班,9 月間分發至各大學的大一新生者

  • 已在台灣各大學院就讀大二、大三、大四或雙聯課程者,須貸學金補助者,需校方推薦信,年限以餘下畢業年限為準

  • 不接受就讀基礎班、僑大先修部或文憑班的申請者

詳細資料請查閱:馬來西亞留台聯總貸免息學金簡則

【海青班】

1.  留台聯總海青班貸學金

a)申請日期:每年 1 月開放就讀海青班一年級者申請(詳細日期請查閱申請簡則)

b)申請資格:

  • 馬來西亞籍學生

  • 家境清寒,品學兼優

  • 凡在今年被台灣大學院校錄取攻讀海青班第一年並取得入學分發書決定赴台就讀的學生可提出申請

詳細資料請查閱:馬來西亞留台聯總海清班貸學金簡則

 

2.  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

  • 每學期須向校方提出申請及通過審查

  • 開放予在台半工讀且清寒或經濟上承受重大負擔者

  • 補助金額將視僑務委員會核定總金額訂定

詳情請參閱:生服務圈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輔導及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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